供应商档案如果只有名称和电话,采购仍然需要翻找合同、交付记录和评估表。供应链系统应把档案作为协作入口,既保留基本信息,也能说明当前合作范围和需要补充的资料。
记录和操作怎样安排
联系人按职责分类,合作品类、有效协议和资料状态分别管理。供应商名称变更保留历史关联,不重新生成一套无关档案。关键资料设提醒和复核流程,上传附件记录来源与版本,避免同名文件相互覆盖。
供应商档案应区分企业主体、供货地点和业务联系人。同一企业从多个地点送货时,不能仅通过新增一份同名档案解决。联系人变化保留有效时间,旧订单仍能查到当时的沟通对象。银行信息与一般联系资料采用不同修改权限和确认步骤。停用供应商前检查未结订单、退货和对账事项,停止新采购并不意味着既有业务无需继续处理。
需要核对的具体场景
例如技术联系人与结算联系人不同,应允许采购直接找到对应岗位。测试停用供应商后未结订单仍能继续核查,新采购则按规则限制。外部账号只查看属于自身的协作记录,不因进入档案页面而获得全部采购信息。
